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为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政治水平,加强理论素养,牢记党的宗旨,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早日入党,经研究,定于2018年12月举办第三十一期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指定了联系培养人已被基层党组织通过“双推双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学员,包含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纪律,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入党的手续和程序,民族宗教法规政策解读等。
培训方式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采取专题党课、音像教学、个人自学、专题讨论交流、实践锻炼、撰写心得等形式,原则上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最后由党校统一组织闭卷考试。
三、培训安排
1.集中专题党课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安排。
2.专题讨论交流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确定主题或根据集中专题党课内容自行设置主题进行,要求每个学员都要发言,并做好记录在党校培训班结束3天内报党委组织部。
3.实践锻炼可采取选拔部分培训学员参与列席党支部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进行党内生活的现实教育;也可组织参加庆祝建校六十周年志愿服务、爱心帮扶、社会公益、实地参观等活动,具体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4.撰写心得。结合自身学习体会,所有学员要对自己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和收获认真总结,入党积极分子围绕“如何当好一名党员”为主题撰写2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一篇,发展对象围绕“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主题撰写2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一篇。在党校培训班结束3天内统一报党委组织部检查后由各基层党组织保存。打印、抄袭或下载文章者,取消结业资格。
四、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1.本期培训在校本部举行,具体安排见党校培训班课程表(另行通知)。各系要派出一名教师作为跟班班主任(在附件上注明)报党委组织部,配合党校的培训工作。
2.参训学员要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按时上课,积极思考,认真参加讨论交流和实践锻炼。
3.集中上课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书面请假并征得同意(所在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并上报党委组织部。旷课达1次,请假达2次,取消学习和考试资格。
4.学员上课必须记学习笔记,党校工作人员随时抽查,学习笔记也纳入结业评定范围。
5.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报名,全程参加党校培训。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学员参加党课学习,检查学员自学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跟踪了解学员的实际表现,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创造有利条件。
2018年12月10日